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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招聘公告

Tag: 2019年福建事业单位福建事业单位福建 2019-03-27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年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12日。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是福建省工信厅直属副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依法受委托承担全省节能监督管理、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的技术审查、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节能规划评审、节能技术推广和节能宣传培训等工作。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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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fujian.gov.cn)、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gxt.fujian.gov.cn)和福建省节能监察网站(www.fjjnjcw.com.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12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到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2019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有效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办公室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报名岗位;

  6、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三)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二)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三)在不低于笔试合格线的情况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三)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办公室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四)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五)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省节能监察网站(网址:www.fjjnjcw.com.cn)。

  六、考核和体检

  (一)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节能大厦1号楼五层办公室

  邮 编:350002

  电 话:0591—87383291

  E-mail:FJSJNZX@163.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及驻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21034(省工信厅监察室),0591—87383291(节能中心),0591-87833384(省工信厅人事处)。

  附件下载:

  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doc

  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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