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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厦门市海沧区商务局招聘非在编人员领取准考证及面试通知

Tag: 事业单位厦门市事业单位 2016-10-08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厦门市海沧区商务局招聘非在编人员领取准考证及面试通知已发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6年海沧区商务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领取准考证及面试通知
  根据《2016年海沧区商务局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简章》,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2016年10月10日(周一)下午1:00报到、抽签,1:30开始面试。
  二、面试地点:海沧区文化馆2楼、3楼(海沧区滨湖北路15号区文化中心3号楼,位于区政府北面、海投大厦南面)。
  三、领取准考证
  10月8日至10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请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主楼3楼1320室领取准考证。联系人:张丽娜,6052159、18030262301。(考生名单附后)
  四、考生须知
  1、面试实行封闭管理,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准时到达面试地点,未按时报到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如身份证遗失,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效证明,否则不能参加面试。
  2、考生全部进入候考室后进行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参加面试,面试前要在候考室等候,不得与无关人员接触,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候考期间应遵守考场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严禁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及与面试有关的资料,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及与面试有关的资料,一律封存在信封内暂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对未按规定上交统一保管的,一经发现,不论其是否使用,均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4、每位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只能回答与题目有关的问题,不得透漏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及其他个人信息。答题提纲可书写在草稿纸上,不要写在面试试卷上。
  5、面试结束时,不得带走试题,不得返回考场,不得在面试考场附近逗留议论,违者取消面试成绩。
  6、考生面试成绩将当场公布,对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依其所报岗位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请及时关注海沧区政府网站信息公示,进入体检的考生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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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福建海沧区商务局招聘非在编人员面试人员名单.xlsx
  海沧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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