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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安市基层公务员专项招考资格审查通知

Tag: 南安市基层公务员资格审查 2014-10-11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关于2014年南安市专项招考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基层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的通知
  兹定于2014年10月11日和13日上午进行2014年南安市专项招考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基层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福建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fjgwy.org)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考生范围
  报考公安类职位的报考者,应在面试前通过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测评和体能测评,测评结果不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参加心理能力测评和体能测评的人数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根据报考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的3倍确定;报考公安类职位在心理能力测评和体能测评前进行报名资格复核。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14年10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10月13日(上午8:30-11:30)。
  三、资格审查地点:南安市公务员局录用流动综合管理科(南安市市政府六楼)。
  四、需提供的材料
  (一)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相关说明:如因办理人事代理,报到证寄存人才服务中心的,需提供报到证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及人才服务中心同意报考证明;如已就业的人员,属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应提供所任职且具有人事决定权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在职工作者如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应书面承诺“最迟应于考察前2天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相关说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index.do/)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其它事项
  1、请考生按规定时间携带要求的材料参加资格审查,逾期未到者视为自愿放弃面试前资格审查的资格。
  2、阅知本通知后,请于2014年10月10日20:30前发送电子邮件到nagwy@163.com,邮件主题一律填写为“报考单位、职位代码、考生姓名已阅知资格审查通知”以便于工作人员查找和汇总。
  3、参加资格审查时,请自觉排队,将要求的材料按顺序叠放提交给工作人员。
  4、联系电话:0595-86373512。
  南安市公务员局
  201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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