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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厦门海关公务员面试寄送材料通知

Tag: 公务员面试 2011-01-24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已公布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有关规定,现将参加面试考生需寄送的有关材料通知如下:
  一、入围面试考生必须于2011年2月1日前将以下材料寄至我处。(地址:厦门市鹭江道269号厦门海关人事处,邮政编码:361001,请注明“公务员面试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2、户口页(本)复印件;
  3、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双面打印)
  4、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双面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院校意见栏内要求注明是否具有2011年派遣资格);
  5、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所用照片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6、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就业报到证复印件(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09年、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
  7、“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需提供国家公务员局规定的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未按时寄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相关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时,均须携带上述所列复印件的相应原件;
  2、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3、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可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
  4、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还。
  三、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否则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面试具体时间待定,请考生注意中国海关考录网和厦门海关网站发布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592-2355900,传真电话:0592-2355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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