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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生报考条件

2012年选调生报考条件


2011-11-22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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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选调生选调条件: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2、学习勤奋刻苦,专业知识扎实,学业成绩优良,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兴趣广泛,思维敏捷,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3、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成长观、就业观,自觉地把个人理想同国家与社会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对选调工作认识正确,志愿到基层、到艰苦地方锻炼成长。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4、心理、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和生活环境。身体状况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合格条件。

  5、本科生应在大学学习期间担任副班长、班级团支部副书记或院校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职务。担任班长、班级团支部书记或院校学生会部长以上职务的时间不得少于1年,担任副班长、班级团支部副书记或院校学生会副部长职务的时间不得少于2年(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生源的,担任1年以上)。硕士研究生应在大学学习期间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职务。新增选聘生必须在聘用期间表现优秀,有较强的基层工作能力和良好的群众基础。

  6、应届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6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以下类推),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3周岁;新增选聘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

  7、报考法院、检察院类的,仅限于法律专业。

  8、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在参加选调生资格考试中成绩合格。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统一笔试,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考试方法择优录用。

  对具备以上条件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中的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以及在聘用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突出工作业绩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和奖励的新增选聘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调。可参考2012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10年新增选聘生选调工作的通知(http://www.fjgwy.org/2011/1121/9665.html
具体报考条件以最新公告为准。感谢你对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11-11-22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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