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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公务员
我是2012应届毕业生,但我大三大四在新东方当老师,任职2年,可以算基层吗?



2011-08-16 01:19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您好,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各类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认定。您的经历属于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感谢您对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的关注和支持!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11-08-16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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