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你好,根据教育部2005年颁布的第21号令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证书遗失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你可向学校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并可向省教育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教育部的学历认证(地址:古屏路192号山海大厦,联系电话87839705)。感谢你对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14-07-28 17:32
2014-07-28 17:32
相关问题- 政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流程有哪些? 2011-08-15
- 我是在职报考者,招录机关面试资格审核时没要求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是否自己要提供 2012-05-29
- 您好,今年福建省是不是取消了下半年的秋考公务员? 2013-08-01
- [专门职位]和可以多报职位吗? 2011-02-12
- 我的户籍在福建,但是在上海读大学,户口现在也在上海,请问能报考招考范围为“省内”的职位吗 2016-03-10
- 请问在县级市报社上班算基层工作经历吗 2011-04-11
- 福建省公务员有没有对普通话等级有要求,还有选调生什么呢时候报名考试 2011-11-15
- 国外留学生可否算作应届毕业生? 2013-01-05
- 牙齿缺了四个,报考党群基层岗位,体检能通过吗? 2014-06-15
-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福建公务员呢 2014-07-23
已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