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根据教育部2005年颁布的第21号令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证书遗失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你可向学校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并可向省教育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教育部的学历认证(地址:古屏路192号山海大厦,联系电话87839705)。感谢你对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14-07-23 17:44
2014-07-23 17:44

- 你好 我报考时候因为简历不完整审核不通过 但是改完资料之后一直没再审核是什么原因 2014-03-17
- 你好,我是户口所在地是福建,但是在天津上的三本院校,是否能参加2013年的选调生考试呢? 2012-12-10
- 放弃体检影响以后考公务员吗 2014-11-13
- 刑事侦查专业算不算法律专业 2015-05-30
- 什么叫怀孕符合条件可以报考?符合什么条件? 2016-03-03
- 宁德地税什么时候通知体检啊,等好久了。 2014-07-15
- 那些命题老师根据什么命题?有考试复习材料。。 2010-09-04
- 行测判断推理主要考查哪些内容? 2012-04-17
- 中国古典文献学属于哪一类? 2013-09-22
- 我今年刚考入以事业单位,可以报考2011年春季福建公务员吗? 2010-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