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你好,根据教育部2005年颁布的第21号令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证书遗失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你可向学校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并可向省教育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教育部的学历认证(地址:古屏路192号山海大厦,联系电话87839705)。感谢你对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14-07-23 17:44
2014-07-23 17:44
相关问题
- 户籍限制,公务员考试要求当地户籍 2023-07-31
- 我是龙岩人,户口现在挂在福州人才市场,2010年秋季福建公务员报名中要填户籍所在地,我该填龙岩还是福州呢? 2010-08-23
- 福建公务员报考问题 2011-12-21
- 您好!请问一下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的应届毕业生是不是不能参加选调生招考? 2014-07-11
- 福建省双学位能以第二专业报考公务员吗?我本专业是数学与应用数学,第二专业是财务管理。 2013-03-07
- 事业单位考试 2013-11-27
- 准考证限制打印次数吗,可以多打印几张吗 2015-04-10
- 关于体检乙肝的 2011-09-25
- 最新的半月谈在哪儿看? 2015-01-22
- 2014年6月份能拿到毕业证的学生可以提前参加3月举行的2014年福建公务员考试 2014-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