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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莆田市城厢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笔试加分材料审核认定的通知

Tag: 莆田城厢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加分 2024-03-27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4年莆田市城厢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笔试加分材料审核认定的通知已公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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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4年莆田市城厢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笔试加分材料审核认定的通知

  根据《2024年莆田市城厢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精神,决定对参加2024年城厢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加分对象进行材料审核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认定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地点:城厢区教育局307室(城厢区荔城中大道750号)。

  二、审核认定对象

  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等文件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的考生可提出加分申请(在笔试百分制中加分)。

  报考高中体育与健康(二)专门岗位的退役军人不享受笔试加分政策。

  三、审核认定材料

  (一)《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信息系统中打印),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其他材料如下:

  1.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加分对象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服务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服务期满的考生应提供当地县级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

  2.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加分对象提供:毕业证书,服役、退役证明,获奖、立功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加分对象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594-2677566

  附件:

  1.《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

  2.《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

  莆田市城厢区教育局

  2024年3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chengxiang.gov.cn/ztzl/jyzt/gggs_32849/202403/t20240320_19093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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