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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漳州市司法局招聘公告

Tag: 2021年漳州事业单位福建事业单位事业单位 2021-12-14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漳州市司法局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9日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漳州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漳州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劳务派遣)。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4名,从事辅助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和失信记录;

  3.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行和团队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岗位的身体条件;

  5.漳州户籍;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应聘者的毕业证书必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性别不限。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9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漳州市司法局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发送至电子邮箱:zzssfjzzb@126.com,联系电话:2959022。

  (三)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招聘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方法

  (一)资格复核

  报名结束后,漳州市司法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漳州市司法局负责电话通知报考者参加面试。报考者须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面试资格复核:

  1.《漳州市司法局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2张;

  5.健康码截图;

  6.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入(返)漳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面试资格复核地点:漳州市司法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28号),具体时间届时通知。请考生注意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接听通知。

  (二)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漳州市司法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漳州市司法局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漳州市司法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六、公示和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及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漳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三)在面试、体检、公示但未办理劳务派遣等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漳州市司法局提出意见决定是否递补。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将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本次招聘面试的现场环节,考生应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八闽健康码(请提前下载安装闽政通APP)和接受体温检测,保持适当距离。体温检测37.3℃及以上者,将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防疫要求处理。不配合防疫要求者或未能按时参加相关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漳州市司法局机关纪委监督实施。

  (三)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漳州市司法局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漳州市司法局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www.zzhr.com/opnews.aspx?id=9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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