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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9月23日)

Tag: 2021年福建公务员公务员考试 2020-09-23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下面福建公务员考试网整理了常识判断的法律部分,供考生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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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甲开汽车到单位后,因疏忽忘记拔出车钥匙,被乙发现,乙发动甲的汽车刚要离开时,甲正好回来,将乙抓获。关于乙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构成抢夺罪未遂

  B.构成侵占罪未遂

  C.构成抢劫罪未遂

  D.构成盗窃罪未遂

  2.依法行政的首要问题和根本问题是(  )。

  A.行政与法律的关系问题

  B.立法与守法的关系问题

  C.立法与执法的关系问题

  D.人民与政府的关系问题

  3.数罪并罚时,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  )。

  A.无须执行

  B.可以不执行

  C.可以执行

  D.仍须执行

  4.某企业对省海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下列哪个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A.省海关

  B.省人民政府

  C.海关总署

  D.国务院

  5.行政诉讼中的原、被告一般是(    )。

  A.原告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是国家行政机关

  B.原告是国家机关,被告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C.原被告均是国家机关行政工作人员

  D.原告是国家行政机关,被告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参考与解析

  1.答案:

  解析:解答本题的关键在于区分抢夺罪、侵占罪、抢劫罪和盗窃罪。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甲某虽然忘记拔出车钥匙,但此时汽车仍然是甲实际占有的,不属于遗忘物。因此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而非侵占罪。故正确答案为D。

  2.答案:

  解析:依法行政的首要问题和根本问题,就是人民与政府的关系问题。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对人民负责,对人民制定的法律负责,是依法行政的本质涵义。

  现代政府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其权力来源于人民,并受人民监督。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之本,是行政权力之源。

  政府责任是行政权力的核心,是政府属性的本质。在人民与政府的关系上,我们应当明确:不是人民为了政府而存在,而是政府为了人民而存在,人民政府应当始终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者和维护者。

  故正确答案为D。

  3.答案: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故正确答案为D。

  4.答案: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经及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故本题答案选C。

  5.答案:

  解析:行政诉讼中的原告是指依《行政诉讼法》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诉讼法中的被告是指由原告指控其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经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据此,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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