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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省引进生选拔公告

Tag: 2019年福建事业单位福建事业单位福建 2018-11-29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年福建省引进生选拔公告已公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福建省2019届引进生选拔公告
  (一)党政类
  为战略性选拔培养党政领导干部,经研究,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选拔党政类引进生到福建省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资格条件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全日制中国籍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定向、委培生除外)及往届毕业的在校教职工,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不限专业;中国人民大学0201理论经济学、0202应用经济学、0301法学、0303社会学、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0503新闻传播学、0714统计学、1202工商管理、1204公共管理9个一级学科的相关专业。
  3.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7年7月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硕士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2年7月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8周岁)。
  4.博士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选拔引进后半年内取得相应学位;硕士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院系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等荣誉;②担任班长以上学生干部超过一学年[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校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以上,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正职以上,校协会(社团)正副职]。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同等条件下优先:①中共党员;②本科以来担任过相当于院系学生会副主席及以上的学生干部;③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等荣誉。
  7.有社会实践经历。
  8.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政策待遇
  1.党政类引进生以人才引进的方式选拔,以安排科技副职方式下派挂职锻炼,博士挂任科技副县(市、区)长或开发区科技副职,硕士挂任正科级科技副乡镇长或街道办、开发区科技副主任(安排到厦门的,博士挂任同安区或翔安区乡镇科技副镇长、硕士挂任镇长助理),试用期1年,期间安排到乡、村基层锻炼,博士安排到乡镇任党委副书记(副镇长),硕士安排任村党支部(村委会)副书记(副主任)。
  2.选拔引进第1年,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
  3.选拔引进前5年,享受同职级干部工资待遇。
  4.需要安置家属的,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做好安置工作。子女入幼儿园或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其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三、管理培养
  1.由省委组织部统一选拔引进,纳入福建省引进生管理。党政类引进生由省委组织部、相关设区市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所在单位共同管理。
  2.选拔引进前5年,与设区市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签订合同,并下派挂任科技副职,在全省范围内统筹安排,重点向山区、革命老区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
  3.选拔引进3年后,由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组织中期考核,5年期满后,组织期满考核,考核称职及以上,党政类博士按副处级安排,硕士按正科级安排。
  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续签合同1年;续签期满考核称职及以上的,按上文规定办理手续;续签期满考核仍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解除合同。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进度(以具体通知为准)
  党政类引进生选拔程序主要包括:推荐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签订三方协议等。
  选拔工作安排:2018年11月、12月现场宣讲、组织报名;2019年1月底前完成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2月确定选拔对象;5月确定职务,8月办理报到。
  笔试安排于1月6日上午在北京举行,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策论主观题;请各考生于12月27日12:00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以准考证通知为准。面试于1月上旬举行,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将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根据笔面试结果,确定考察对象,深入了解掌握其在校期间的德才表现。考察合格的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执行,由我部委托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院具体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拟录用人选在报名网站和所在学校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录用的,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有关事项及后续其他工作安排,请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的通知公告。
  五、报名办法
  1.请于2018年11月19日起登录福建“海纳百川”人才网(http://fjhnbc.hxrc.com)引进生专栏注册报名,报名截止至12月9日18:00。
  凡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将报名表自行双面打印,经院系党组织审核推荐,加盖院(系)党委公章后,12月10日中午12:00前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2.2019届引进生共五大类,每人仅可报考一类。
  3.报名参加选拔的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拔资格。
  4.考试和体检等环节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
  5.联系方式
  (1)学校就业中心:
  (2)省委组织部:高 翔 0591-87401939
  李施军 0591-87401959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91-87383035
  (二)国企类
  为战略性选拔培养复合型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选拔国企类引进生到福建省属国有企业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资格条件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全日制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定向、委培生除外)及往届毕业的在校教职工,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不限专业;中国人民大学须为0201理论经济学、0202应用经济学、0301法学、0303社会学、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0503新闻传播学、0714统计学、1202工商管理、1204公共管理9个一级学科的相关专业。
  3.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7年7月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硕士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2年7月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8周岁)。
  4.博士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选拔引进后半年内取得相应学位;硕士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5.本科以来担任过学生干部。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符合省属国企规定专业方向及相关条件(各企业规定专业方向详见附件);②本科以来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院、汇丰商学院,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汉青经济与金融高级研究院之一;③在上市挂牌公司(含新三板)或全球500强企业二级及以上公司实习实训过3个月以上,且表现优秀;④有自主创业经历,担任企业或项目创始人之一,拥有5%及以上股权;⑤在国内外创业大赛中获得过优秀及以上奖项;⑥自主知识产权或创业项目获得过50万元及以上股权投资;⑦师从国内外院士;⑧本科以来担任过相当于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副主席、团委(团总支)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及以上学生干部或其他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
  7.中共党员、有国(境)外著名高校学习经历、有社工或义工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8.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政策待遇
  1.博士、硕士分别按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二级公司副总经理、二级公司总经理助理(或相当管理、技术岗位)安排职务和工作,由所在企业给予相应工作待遇、薪酬待遇(参见附件,以实际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2.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给予专项奖励补助。其中,来闽第1年一次性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奖励补助;来闽7年内在闽首次购房(含人才公寓)的,在来闽2年后与省属国有企业正式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后,给予博士40万元、硕士30万元购房补助。未满7年,个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购房补助。
  来闽后,个人和用人单位不另外申请福建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相关补助,不另外申请确认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参评省引才“百人计划”等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
  3.需要安置家属的,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做好安置工作。子女入幼儿园或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其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三、管理培养
  1.由省委组织部统一选拔引进,并纳入福建省引进生管理。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负责宏观管理,所在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负责人事管理。
  2.选拔引进前2年,与相应的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选拔引进前半年,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保持待遇不变的情况下,统筹安排相关岗位进行挂职锻炼。
  3.选拔引进2年后,由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牵头组织考核。
  考核合格及以上,且保证继续在闽工作至少五年以上的,予以正式安排:①愿意继续留在原企业的,与原所在省属国有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博士、硕士分别按集团公司二级公司副总经理、二级公司总经理助理(或相当管理、技术岗位)安排职务和工作,由所在企业按集团公司同类高管人员给予相应待遇及进行管理;②根据实际情况,按“双向选择、自主自愿”原则,由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在省属国有企业中统筹安排(职务和待遇同上)。
  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按原定职务层次和待遇延长合同期1年。延长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上文规定安排;延长期考核仍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进度(以具体通知为准)
  国企类引进生选拔程序主要包括:报名、笔试、面试、面谈、考察、体检、公示、签订三方协议等。
  选拔工作安排:2018年11月、12月现场宣讲、组织报名;2019年1月底前完成资格审核、笔试、面试、面谈、考察、体检;2月确定选拔对象;5月确定职务,8月办理报到。
  笔试安排于1月6日上午在北京举行,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策论主观题。请各考生于12月27日12:00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以准考证通知为准。面试于1月上旬举行,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将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面试后根据具体岗位,组织用人单位面谈。根据笔面试和面谈结果,确定考察对象,深入了解掌握其在校期间的德才表现。考察合格的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执行,由我部委托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院具体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拟录用人选在报名网站和所在学校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录用的,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有关事项及后续其他工作安排,请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的通知公告。
  五、报名办法
  1.请于2018年11月19日起登录福建“海纳百川”人才网(http://fjhnbc.hxrc.com)引进生专栏注册报名,报名截止至12月9日18:00。
  凡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将报名表自行双面打印,经院系党组织审核推荐,加盖院(系)党委公章后,12月10日中午12:00前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2.2019届引进生共五大类,每人仅可报考一类。
  3.报名参加选拔的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拔资格。
  4.考试和体检等环节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
  5.联系方式
  (1)学校就业中心:
  (2)省国资委:李敦 0591-87668862
  省委组织部:高翔 0591-87401939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91-87383035
  (三)教育科研类
  为战略性选拔培养科研领军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选拔教育科研类引进生到省属本科院校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资格条件
  选拔对象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全日制应届博士毕业生(定向、委培生除外)、本校博士毕业的在校教学、科研人员(含博士后),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7年7月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
  3.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选拔引进后半年内取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4.学业学术水平较高,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专业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5.参与过国家级重点项目研究、有国(境)外著名高校学习经历、有社工或义工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6.身心健康,参照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政策待遇
  1.按直评方式评审并聘为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受用人单位岗位总量和设置的限制。
  2.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给予专项奖励补助。来闽第1年一次性给予8万元奖励补助;来闽7年内在闽首次购房(含人才公寓)的,在来闽2年后与高校正式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后,给予50万元购房补助;第3年至第7年每年5万元(合计25万元)生活补助。在三明、南平、龙岩、宁德4个山区市工作的,生活补助和购房补助标准上浮20%。未满7年,个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购房补助。
  来闽后,个人和用人单位不另外申请福建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和优秀毕业生的相关补助,不另外申请确认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参评省引才“百人计划”、院士后备人才支持等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
  3.列席学校或学院学术(教授)委员会会议,并可根据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及个人意愿,安排担任学校中层副职。
  4.由用人单位给予科研启动经费,社会科学类不少于5万元,自然科学类不少于20万元。
  5.选拔引进2年后,第3年至第7年5年内至少安排一次1年期的海外研修(访学)。
  6.安排1名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作为科研导师。
  7.按照《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等规定执行知识产权归属。科研成果转化收益中,归属个人及团队的比例不低于70%。
  8.需要安置家属的,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做好安置工作。子女入幼儿园或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其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9.由相关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用人单位提供其他优惠政策待遇(详见附件),并与省级支持叠加。
  三、管理培养
  1.由省委组织部统一选拔引进,纳入福建省引进生管理。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负责宏观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2.选拔引进前2年,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
  3.选拔引进2年后,由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牵头组织考核评估。
  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且保证继续在闽工作至少5年的,予以正式安排,办理入编相关手续:①愿意继续留在原单位的,与原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②根据需要及实际情况,按“双向选择、自主自愿”原则,由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在省属本科高校中统筹安排,签订5年以上合同。
  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按原定专业技术职务层次和待遇延长合同期1年,并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工作。延长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上文规定安排;延长期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进度(以具体通知为准)
  教育科研类引进生选拔程序主要包括: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实地试讲、公示、签订三方协议等。实地试讲由邀请单位安排食宿,并报销往返交通费用。
  选拔工作安排:2018年11月、12月现场宣讲、组织报名;2019年1月底前完成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试讲;2月确定选拔对象;5月确定职务,8月办理报到。
  笔试安排于1月6日上午在北京举行,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策论主观题;请各考生于12月27日12:00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以准考证通知为准。面试于1月中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将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根据笔面试结果,确定考察对象,深入了解掌握其在校期间的德才表现。考察合格的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执行,由我部委托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院具体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拟录用人选在报名网站和所在学校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录用的,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有关事项及后续其他工作安排,请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的通知公告。
  五、报名办法
  1.请于2018年11月19日起登录福建“海纳百川”人才网(http://fjhnbc.hxrc.com)引进生专栏注册报名,报名截止至12月9日18:00。
  凡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将报名表自行双面打印,经院系党组织审核推荐,加盖院(系)党委公章后,12月10日中午12:00前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2.2019届引进生共五大类,每人仅可报考一类。
  3.报名参加选拔的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拔资格。
  4.考试和体检等环节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
  5.联系方式
  (1)学校就业中心:
  (2)省教育厅:曾广林 0591-87091493
  省委组织部:高翔 0591-87401939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91-87383035
  (四)医疗卫生类
  为战略性选拔培养医疗卫生领军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选拔医疗卫生类引进生到福建省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资格条件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全日制应届博士毕业生(定向、委培生除外)、本校博士毕业的在校教学、科研人员(含博士后),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博士毕业于(或目前从事于)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预防医学类、医学技术类、中医类、药学类专业(研究)。
  3.博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及以后出生),在校教学、科研人员(含博士后)年龄不超过37周岁(1982年7月及以后出生)。
  4.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选拔引进后半年内取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5.研究生阶段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在校教学、科研人员不受此限制)。
  6.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7.参与过国家级重点项目研究、有国(境)外著名高校学习经历、获得过校级以上学术奖励的、在本专业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论文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8.身心健康,参照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政策待遇
  1.采取直评方式评审,博士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受用人单位岗位总量和设置的限制,博士2年内通过全国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不需要参加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取得相应资格后,任职年限由聘任之日起算。
  2.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给予专项奖励补助。其中,来闽第1年给予8万元奖励补助;来闽7年内在闽首次购房(含人才公寓)的,在来闽2年后与医院正式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后,给予50万元购房补助;第3年至第7年每年给予10万元(合计50万元)生活补助。在三明、南平、龙岩、宁德4个山区地市工作的,生活补助和购房补助上浮20%。未满7年,个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购房补助。
  来闽后,个人和用人单位不另外申请福建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相关补助,不另外申请确认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参评省引才“百人计划”等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
  3.用人单位根据岗位和人才需求,可实行协议工资,由用人单位与引进生自主协定薪酬待遇,以更大力度引进人才。
  4.由用人单位给予不少于2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5.选拔引进2年后,第3年至第7年5年内至少安排一次1年期的省内或全国高水平医院交流实践,并根据实际情况择优送出国外交流培养。
  6.来闽5年内未在闽购房的,由用人单位提供住房或给予2000元/月住房补贴。
  7.对于引进前未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可根据学位类别安排1-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8.安排1名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作为科研导师。
  9.需要安置家属的,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做好安置工作。引进生子女入幼儿园或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其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10.由相关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用人单位提供其他优惠政策(详见附件),并与省级支持叠加。
  三、管理培养
  1.由省委组织部统一选拔引进,纳入福建省引进生管理。省委组织部、省卫健委负责宏观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2.选拔引进前2年,与省卫健委、相关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由用人单位发放工资,享受相应待遇。
  3.选拔引进2年后,由省委组织部、省卫健委牵头组织考核评估。
  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且保证继续在闽服务工作至少5年的,予以正式安排,办理入编相关手续:①愿意继续留在原单位的,与原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②根据需要及实际情况,按“双向选择、自主自愿”原则,由省委组织部、省卫健委在其它相当层级医院中统筹安排,签订5年以上合同。
  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按原定专业技术职务层次和待遇延长合同期1年,并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工作。延长期后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上文规定安排;延长期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进度(以具体通知为准)
  医疗卫生类引进生选拔程序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三方协议等。
  2018年11月、12月现场宣讲、组织报名;2019年1月底前完成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2月确定选拔对象;5月确定职务,8月办理报到。
  笔试安排于1月6日上午在北京、上海举行,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策论主观题;请各考生于12月27日12:00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以准考证通知为准。面试于1月中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将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根据笔面试结果,确定考察对象,深入了解掌握其在校期间的德才表现。考察合格的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执行,由我部委托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院具体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拟录用人选在报名网站和所在学校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录用的,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有关事项及后续其他工作安排,请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的通知公告。
  五、报名办法
  1.请于2018年11月19日起登录福建“海纳百川”人才网(http://fjhnbc.hxrc.com)引进生专栏注册报名,报名截止至12月9日18:00。
  凡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将报名表自行双面打印,经院系党组织审核推荐,加盖院(系)党委公章后,12月10日中午12:00前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2.2019届引进生共五大类,每人仅可报考一类。
  3.报名参加选拔的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拔资格。
  4.考试和体检等环节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
  5.联系方式
  (1)学校就业中心:
  (2)省卫健委:尤君毅 0591-87855651
  省委组织部:高翔 0591-87401939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91-87383035
  (五)规划建设类
  为战略性选拔引进急需紧缺的规划建设人才,决定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同济大学选拔规划建设类引进生到福建省、市属规划建设类企事业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资格条件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全日制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定向、委培生除外)及往届毕业的在校教职工,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规划建设类相关专业,同济大学0813建筑学、0814土木工程、0823交通运输工程、0828农业工程(仅农村规划、农村环境、农村生态景观方向)、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3城乡规划学、0834风景园林学7个一级学科的相关专业和085100建筑学、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085222交通运输工程、085227农业工程(仅农村规划、农村环境、农村生态景观方向)、085229环境工程、085300城市规划、095300风景园林7个二级学科的相关专业。
  3.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7年7月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硕士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2年7月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8周岁)。
  4.博士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选拔引进后半年内取得相应学位;硕士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5.身心健康,参照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政策待遇
  1.选拔引进前2年,安排到省、市规划设计院等企事业单位,博士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硕士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职称按照直评方式,不受用人单位编制及职数的限制,工资不受原有绩效工资总额考核指标影响,单列计算。
  3.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给予奖励补助。其中,来闽第1年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奖励补助;来闽7年内在闽首次购房(含人才公寓)的,在来闽2年后与单位正式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后,给予博士50万元、硕士40万元购房补助;第3年至第7年每年给予博士10万元(合计50万元)、硕士7万元(合计35万元)生活补助。在三明、南平、龙岩、宁德4个山区市工作的,生活补助和购房补助上浮20%。未满7年,个人解除合同(辞职)的,全额退还购房补助。
  来闽后,个人和用人单位不另外申请福建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相关补助,不另外申请确认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参评省引才“百人计划”、院士后备人才支持等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
  4.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来闽5年内未在闽购房,由用人单位提供住房或给予住房补贴(博士2000元/月、硕士1500元/月)。
  5.需要安置家属的,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做好安置工作。子女入幼儿园或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其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6.由相关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用人单位提供其他优惠政策(详见附件),并与省级支持叠加。
  三、管理培养
  1.由省委组织部统一选拔引进,并纳入福建省引进生管理。省委组织部、省住建厅负责宏观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2.选拔引进前2年,与相关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由用人单位发放工资,享受相应待遇。
  3.选拔引进2年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住建厅牵头组织考核评估。
  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的,且保证在闽继续工作至少5年的,按“双向选择、自主自愿”原则,由省委组织部、省住建厅在行政机关、省属事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中统筹予以正式安排,优先考虑原引进单位。安排到企事业单位的,签订5年以上合同,按原职务职称待遇安排;5年内因特殊需要调任公务员的,调任后不发放生活补助,已发放购房补助的全额退还。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按原定职务层次和待遇延长合同期1年。延长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上文规定安排;延长期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进度(以具体通知为准)
  规划建设类引进生选拔程序主要包括: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签订三方协议等。
  选拔工作安排:2018年11月、12月现场宣讲、组织报名,2019年1月底前完成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2月确定选拔对象,5月确定职务,8月办理报到。
  笔试安排于1月6日上午在北京、上海举行,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策论主观题;请各考生于12月27日12:00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以准考证通知为准。面试于1月中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将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根据笔面试结果,确定考察对象,深入了解掌握其在校期间的德才表现。考察合格的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执行,由我部委托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院具体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拟录用人选在报名网站和所在学校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录用的,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有关事项及后续其他工作安排,请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的通知公告。
  五、报名办法
  1.请于2018年11月19日起登录福建“海纳百川”人才网(http://fjhnbc.hxrc.com)引进生专栏注册报名,报名截止至12月9日18:00。
  凡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将报名表自行双面打印,经院系党组织审核推荐,加盖院(系)党委公章后,12月10日中午12:00前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2.2019届引进生共五大类,每人仅可报考一类,报考厦门地区相关岗位的,须至少再报考一个供调剂的其他相关岗位。
  3.报名参加选拔的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拔资格。
  4.考试和体检等环节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
  5.联系方式
  (1)学校就业中心:
  (2)省住建厅:郑琇俤 0591-87528056
  省委组织部:高翔 0591-87401939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91-87383035
  附件:
  附件1福建省2019届引进生岗位一览表(国企类).xls
  附件2福建省2019届引进生岗位一览表(教育科研类).xls
  附件3福建省2019届引进生岗位一览表(医疗卫生类).xls
  附件4福建省2019届引进生岗位一览表(规划建设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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