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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省中共泉州市委党校专业教师选聘公告

Tag: 2017年福建教师福建教师 2017-08-31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福建省中共泉州市委党校专业教师选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9月25日。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福建省中共泉州市委党校专业教师选聘公告
  中共泉州市委党校成立于1950年3月,历经多年发展,已形成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为一体的一校两院办学体制。校(院)内设哲学、党史党建、经济和管理学、科学社会主义法学、统战理论、理论研究等教研处室,是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培训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和党外人士的主渠道、主阵地,也是泉州市理论宣传、理论研究的重要部门和咨政决策的思想库。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我校(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业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人数
岗位代码 岗位 人数 学历专业(参见《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 学科方向
01 党史党建教研室教师 1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党史党建
02 哲 学教研室教师 1 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宗教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
03 经济和管理学教研室教师 1 经济学、政治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经济学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教学经验,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
  1.①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②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且具备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学历学位的认定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标准要求。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8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获得县处级以上行政机关部门“优秀教师”、“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76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属于本次选聘的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9月25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如实填写的《中共泉州市委党校公开选聘专业教师报名表》(附件1)(中共泉州市委党校网站http://www.qzswdx.cn或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zrs.gov.cn下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教育部网站查询结果)、职称资格证、业绩成果奖项等的电子扫描件打包压缩为一个文件夹(文件名:选聘+岗位代码+姓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qz22763212@126.com。暂未经单位审核盖章的应聘者,可在进入体检或考察前提交,届时未能提交者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提交信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本人承担。提交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3.选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本人。
  (三)考核方式
  1.专题试讲。采取专题课形式,由我校组织说课试讲。①试讲题目: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自拟题目;②试
  讲对象:党政领导干部;③试讲时间:45分钟;④试讲基本要求:观点正确,理论功底扎实,能理论联系实际,有较好的教学方法和授课艺术。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试讲评审。试讲由相关专家评委组织评审,量化记分,满分100分(教学内容25%、教学效果25%、教学方法20%、教风教态20%、回答问题10%),合格成绩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若因分数相同入闱人数大于岗位人数,则进行分数相同者二次试讲。
  3.试讲结果。试讲成绩当场公布并于试讲全部结束后在我校网站公布。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四、聘用程序
  (一)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考核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考察。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及综合考察。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对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名额,是否递补,由我校确定。如需递补,按照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再行组织体检考察。
  (三)公示。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四)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纳入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评聘按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共泉州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共泉州市委党校组织处
  联 系 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763212 ***********
  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南俊北路广平仓65号
  网站地址:www.qzswdx.cn
  中共泉州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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