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方站: 福州 泉州 莆田 龙岩 三明 南平 宁德 漳州 厦门
您的当前位置: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网 >> 综合基础知识 >> 法律

福建省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婚姻法)

Tag: 福建省事业单位法律基础婚姻法 2015-02-23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婚姻法
  1. 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
  2. 禁止结婚条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 登记机关: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均可登记。
  4. 离婚条件:双方自愿、子女财产问题达成协议。
  5. 不予离婚的条件(想对于男方):女方分娩1年内、中止妊娠6个月内。
  6. 法定个人财产
  a) 一方婚前财产。
  b) 一方因身体伤害所得医疗费用。
  c) 遗嘱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
  7. 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补偿等。
  8. 夫妻债务:
  a) 一方婚前的债务,且不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另一方不用负担。
  b) 婚姻期间一方的债务,双方要负担(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
  c) 一方死亡,另一方对婚姻期间的共同债务要负担。
  >>福建省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知识产权)

更多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