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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县重点项目办选调公告

Tag: 永定县重点项目选调 2014-12-09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永定县重点项目办选调1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4年12月9日至12月16日(正常工作日)。报名地点永定县重点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综合股(中国银行永定支行二楼),联系电话:0597-5932126。
  永定县重点项目办选调人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重点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工作,现因工作需要,决定在本县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干部中选调人员充实县重点项目办工作岗位,提出如下选调方案:
  一、选调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职位
  永定县重点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本县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干部,其中:乡镇干部参加工作年限需满10年。
  (三)选调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胜任职位要求;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中文应用、文秘;
  4.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熟练计算机操作,有编辑报表经验;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6.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从事项目跟踪及文字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选调办法
  1.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9日至12月16日(正常工作日)。
  2.报名地点
  永定县重点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综合股(中国银行永定支行二楼),联系电话:0597-5932126。
  3.所需材料
  (1)选调报名表一份(永定人事人才网下载)(A4);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量化考核所需证明材料一份,其中:相关证书需原件和复印件;
  (4)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一份;
  (5)在职在编、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一份;
  (6)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寸二张。
  4、资格审查
  由县重点项目办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是否符合选调条件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如因报名人员错填电话、关闭电话、更改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能参加下一环节的,其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经审查不合格者,退还报考材料。
  四、选调方式
  由县重点项目办组成考核小组,对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选调采取实行量化考核办法,择优聘用。量化考核内容具体如下:
  1.学历分:大专5分、本科7分、研究生及以上9分;
  2.工龄分:工龄满10周年的得10分,超出1周年加1分,不足1周年的不计分;
  3.职称分:取得初级职称5分、中级职称7分、高级职称9分;
  4.政治面貌:中共党员5分;
  5.评优分:2011年-2013年度获得县处级表彰一次1分,地厅级表彰一次2分,省部级表彰一次3分,国家级表彰一次5分(同年同一项工作获不同层次表彰的取最高分);
  如出现同分情况,由考核小组从“德、能、勤、绩”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综合评定,综合评定分15分,未出现同分情况,不启用综合评定分。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情况将在用人单位及永定人事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后,按相关程序报批。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执行。
  六、选调工作组织
  选调工作由永定县重点项目办组织实施,县公务员局指导、纪检监察对选调全程进行监督。
  永定县重点项目办公室
  201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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