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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高温津贴“遇热即化”

Tag: 福建公务员公务员考试申论 2013-08-16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申论是福建公务员A类考试的必考内容,主要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对于公务员申论考试备考,研读社会热点,积累考试素材,是应对申论的取本之道,考生也可结合2013年福建公务员考试复习教材进行复习。福建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fjgwy.org/)特搜集了一些申论热点供考生阅读,针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考生可进行参考复习。
  【背景链接】
  暑天已至,高温津贴成为热议话题。有调查显示,超八成受访者没有领过高温津贴。特别是在建筑、环卫、保洁等行业,部分从业者甚至不知道可以享受此福利。此事在网上引起热议。
  早在2007年,我国就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的,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此后还出台了高温保障法规,给劳动者撑起了一把权益“遮阳伞”。但现实中,高温津贴的发放执行情况却未能达到预期。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高温津贴除了发放不到位,还存在分配不均,损不足以奉有余的情况。一些农民工在烈日下挥汗如雨,却一分一厘高温补贴费没有拿到,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不少机关企事业单位,虽然在工作中有空调,喝茶看报,却能享受每月数百元的高温补贴,甚至成为重要的“隐性福利”。
  一方面法律依据不细。目前的规定对用人单位违法后果基本未触及,这使得制度虽有一定约束力,但对用人单位的威慑力非常有限。比如有些规定适用于企业、事业和个体组织,这就使得执勤警察、NGO组织、临时工等同样在高温条件下工作的劳动者被忽略;又如,有关“室外作业”、“高温条件”的界定很模糊,高温费是按月发放还是按天发放也不明确。
  另一方面,对相关法规的贯彻执行不力。政策法规不可能细化到某一地方或某一环节。遇到一些地方和部门在监督执法中不作为,就加剧了发放高温津贴落实不到位的情形。与此同时,尽管在有些法规中设定了高温情形下必须的劳动保护措施,但对于用人单位违法的法律后果基本未规定,即使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其后果也非常轻微,仅限于“责令改正”。所以,这对用人单位的威慑力非常有限,发不发高温津贴经常还是用人单位说了算。
  更为重要的原因是监管乏力。劳动者高温津贴被架空的原因,主要在于工会和劳动监管部门执法软弱,因为,我们在每年高温季节,总是听到工会和劳动监管部门的声音,但无一例外都是一些无关痛痒的善意“提醒”,让充满期待的高温权益沦为一纸空文。
  [启示]
  从本质上说,“高温津贴”屡成“新闻消费品”是高温作业人员各项权利都得不到保障的缩影。用社会学理论观察之,这意味着法律法规的“搁浅”和一线作业人员博弈能力的丧失,最为直接的问题是他们没有对自己的工作发表看法的话语权,没有对与自己利益相关的社会事务的表达权。这种失语的境地使他们处于并一直处于利益表达权的最底层,无法对自己的利益进行维护。一句话,“高温津贴”屡成“新闻消费品”是高温作业人员劣势地位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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