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方站: 福州 泉州 莆田 龙岩 三明 南平 宁德 漳州 厦门
您的当前位置: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网 >> 福建事业单位招考 >> 事业单位

2012年厦门市思明区司法局招聘10名非在编人员简章

Tag: 厦门市思明区 2012-12-13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10名。福建公务员考试网(www.fjgwy.org)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安置帮教专职社会工作者岗位:在基层司法所从事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及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接茬、文档录入、扶贫帮困、教育管理、培训技能、推荐就业等安置帮教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热爱本职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本市户籍,男性7名,女性3名;
  (五)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监所管理类及法学类专业。
  三、招聘工作具体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2年12月12日在思明区政府网(
www.siming.gov.cn)和海峡人力资源网(www.0592hr.gov.cn)同时发布。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应填写《思明区司法局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2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名时间:
  即日起—12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4.报名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五楼)509室,联系人:江萍;联系电话:5862816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公布于海峡人力资源网,审查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发放准考证。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或减少岗位招聘数。
  (三)考试办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综合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总分的5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思明区户籍人员参加笔试的,笔试卷面分加5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资格复核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核,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公布于海峡人力资源网。
  3.面试
  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5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1寸证件彩照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考生或招聘单位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将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办理就业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海峡人力资源网公示5天。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区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四、其它事项
  1.工资及待遇:本次招聘岗位为公益性岗位,工资按招聘单位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平均月收入约2500元(不含按规定代缴的社保、公积金),并按有关规定缴交社保。
  2.本次招聘工作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2667319(区监察局)。
  3.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海峡人力资源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下载:思明区司法局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报名表
  厦门市思明区司法局

  推荐阅读
  2012年福建事业单位考试适用教材推荐

更多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