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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春泉州南安市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Tag: 泉州南安市公务员资格复审 2012-05-10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南安市政府序列2012年春季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复核相关事项的通知
  定于2012年5月11日-5月13日上午进行南安市政府序列2012年春季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5月11日-5月13日上午(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二、资格审查地点:南安市公务员局录用流动综合管理科(南安市市政府六楼)。
  三、需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其中:现户籍在外省的2009年、2010年、2011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要提交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
  3、2012年5月前毕业的学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2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用提供报到证。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index.do/ <http://www.chsi.com.cn/xlcx/>)打印。
  报到证如因办理人事代理,报到证寄存人才服务中心的,需提供报到证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及人才服务中心同意报考证明;如已就业的人员,属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应提供所任职且具有人事决定权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4、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如报考专门职位的,属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如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交所在党委提供党员证明。
  如职位要求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南安市公务员局
  201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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