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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丰泽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简章

Tag: 泉州招聘 2011-05-09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省政府《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10〕14号),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外人员考核聘用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10〕49号)和区政府《关于印发丰泽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泉丰政综〔2010〕31号),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聘用管理的意见》(泉丰人综〔2007〕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采取笔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在丰泽区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中公开招考聘用我区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单位、职位、要求及人数
  此次编外人员考核聘用共设置职位8个(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丰泽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考核聘用计划表》),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聘用工作人员7名。
  二、招考对象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编外人员(须为具有国家任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
  三、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满18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前出生)至41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2007年5月9日前已聘用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5、2009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相关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学历;
  6、符合用人单位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且没有违反计生政策;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均不符合报考条件;
  8、自行解决住房。
  四、报名时间、地点、要求、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9日、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址:丰泽区人事局(丰泽区政府公务大楼主楼305室)
  3、应提供的证件:
  (1)报考人员应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医护人员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首次发放工资的工资花名册复印件,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4、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报考现工作单位设置的职位;
  (2)报考人员应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持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报考人员预留的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因号码错误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报考人员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报名的,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考生笔试准考证,审查不合格的退还报考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6、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凭身份证于2011年5月16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代领人需提供本人和考生的身份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时间和内容
  1、笔试时间:2011年5月26日上午9:00-10:30;
  2、笔试地点:丰泽区卫生进修学校7楼教室;
  3、笔试内容:所有考生考同一份试卷,内容包含以下3个部分:
  (1)卫生法律法规:包括《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
  (2)社区卫生服务基本知识。
  (3)基础医学知识:包括《解剖学》、《生理学》、《药学》3门公共课程的基础知识。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公布在丰泽区公众信息网(
http://www.qzfz.gov.cn)、丰泽区卫生网(http://ws.qzfz.gov.cn),并张贴在报名点的公告栏。
  5、笔试合格线:笔试合格线为60分。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体检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笔试成绩须在合格线60分以上)确定体检人选7名,以书面形式向体检对象发出体检通知书,同时通过电话、网络等对外发布各职位的体检对象名单。体检不合格者(若因怀孕等身体原因导致无法完成体检项目,无法得出体检结论的亦视为体检不合格) 取消聘用资格,从笔试成绩达60分的对象中由高分至低分递补相应体检对象。如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成绩相同影响体检对象确认的,按照下列八种优先条件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①执业资格或职称高的;
  ②学历高的;
  ③丰泽区户籍或丰泽区生源;
  ④普通高(中)等院校优秀毕业生;
  ⑤普通高(中)等院校优秀学生干部;
  ⑥烈士子女;
  ⑦独生子女;
  ⑧农村计生“二女”户。
  如果均符合相同优先体检条件或者均不符合优先体检条件的,以抽签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时间及体检单位另行通知。
  (二)考核
  (1)从体检合格者中确定考核对象。
  (2)考核对象须在接到调档函之日起10日内,将其个人档案按机要渠道寄至区人事局,并将综治证明和计生证明送达区人事局,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考核内容包括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技术、医德医风、遵纪守法等方面,重点考核医德医风、工作实绩和业务技术。
  (4)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原则上从笔试成绩达60分的对象中由高分至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三)公示
  拟聘用人选分别在丰泽区公众信息网、丰泽区卫生网公示7天。
  (四)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对有关学历证书、报到证等原件进行复核,不能提交验证的,取消聘用手续。从区人事局发出聘用通知起10天内必须报到,逾期未报到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一经聘用,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3年后方可流动或辞职,未满3年要求流动或辞职的,需经过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其他未尽事宜由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本简章由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2508205、22508175
  附件:1、丰泽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考核聘用计划表
  2、丰泽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聘用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泉州市丰泽区人事局
  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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