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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泉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通告

Tag: 泉州三支一扶 2011-04-21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6〕73号)和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毕支〔2011〕1号)精神,2011年我市计划统一招募6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洛江区、泉港区、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等八个县(市、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含林业、海洋与渔业)、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需求人数、学历和专业要求
  详见《泉州市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我市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对象为2011年省内、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泉州生源应届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泉州生源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4.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86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83年7月1日后出生);5.身体健康。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和岗位所在地县(市、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
  三、生活待遇以及服务期满后的优惠政策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享受每人每月1200元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以及每人每年3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服务期满后的各项优惠政策参照闽委办〔2006〕73号、闽毕支〔2011〕10号和泉毕支〔2011〕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可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和泉州人事网查询。
  四、报名地点、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5日-5月22日
  2、报名地点:泉州市田安北路人才大厦403室市“三支一扶”办
  3、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2)特快专递报名(邮寄地址:泉州市田安北路人才大厦403室)。无法到现场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特快专递方式报名,但必须于5月22日(以签收日期为准)前按报名要求将报名表、考核表及有关材料的复印件寄到市“三支一扶”办,逾期不收;并于6月5日前将有关原件送至市“三支一扶”办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要求:高校毕业生要先详细阅读相关招募文件,按照公布的招募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如实填写《泉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附件2),并贴好一寸彩色近期照片,与《泉州市“三支一扶”报名高校毕业生考核表》(须经所在学校就业部门考核盖章)报名时一并上交。报名时,还须携带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的须带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簿和院、系级以上荣誉证书原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须在出征派遣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否则取消派遣资格。低保家庭的报名学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特困家庭的报名学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名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后,取消派遣资格。
  《泉州市“三支一扶”报名高校毕业生考核实施意见》已挂泉州人事网(
http://www.qzrs.gov.cn)和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http://www.fjbys.gov.cn),各高校可上网查看,也可从泉州人事网下载中心下载。
  联系人:曾武煌
  地  址:泉州市田安北路人才大厦403室市“三支一扶”办
  附件:1、《泉州市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一览表
  2、《泉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
  3、《泉州市“三支一扶”报名高校毕业生考核表
  泉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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