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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清流县2011年教师招聘方案

Tag: 三明招聘教师招聘 2011-04-01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编委办《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1〕13号),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闽教考务〔2011〕3号)和中共清流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的意见》(清委[2006]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学工作实际需要,经教育工委研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计划2011年新招聘本(专)科毕业生11名,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按岗聘用、优化结构的原则。
  3、实行考试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共11名)
  1、清流一中4人(语文1人、英语1人、物理1人、化学1人)。
  2、初中2人(音乐1人、美术1人)。
  3、小学教师5人(音乐3人体育1人美术1人)。
  三、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竞聘清流县第一中学教师必须具备师范类全日制重点师范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且竞聘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竞聘初中教师必须具备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且竞聘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竞聘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师范类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我县2000届师范毕业生并通过进修取得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且竞聘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
  3、非师范类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招聘名额经县编委审核,县委、县政府批准,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
  3、资格审查。
  4、笔试。
  5、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6、体检。根据笔试总分100分(占40%)、面试总分100分(占6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60分)的择优原则,按学科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7、公示。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
  8、录用。入聘者与学校签定合同,并报编委入编。新聘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
  五、招聘办法
  1、笔试网络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10日0:00-4月20日24:00,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
  2、报名地点。
  考生各自在网上报名,登陆“福建自考网
www.fjzk.com.cn”点击“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平台”图标进入网上招聘平台。
  3、笔试时间。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5月14日上午。
  专业知识考试:5月14日下午。
  4、面试形式。
  说课及技能测试(音乐、美术和体育专业加技能测试,其面试总分为说课和技能测试各50分)。
  5、面试内容。
  ①竞聘清流县第一中学教师说课范围为现行高中教材内容;②竞聘初中教师说课范围为现行初中教材内容;③竞聘小学教师说课范围为现行小学教材内容;④音乐专业技能测试为键盘和声乐;美术专业技能测试为素描和美术字;体育专业技能测试为体操、田径和球类。
  6、面试时间。
  面试在省统一笔试成绩公布3天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相关事宜于面试预备会通知交待。竞聘者参加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应同时出具有关单位的政治思想表现鉴定材料;技能专业的竞聘者技能面试时除钢琴外,其他有关伴奏带、画笔等用具自备。
  六、招聘面试工作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育局、人事局、纪委、监察局有关人员组成。
  2、监察组
  监察组由县纪委、监察局、教育纪工委有关人员组成,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考务组
  考务组由教育局和相关学校人员组成。
  4、评委组
  设高中、技能两大类评委组,按学科设每小组评委7人。评委组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在面试前临时选定。
  5、面试命题组
  面试命题组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临时选定。
  七、其它说明
  1、录用的新聘教师由县教育工委、县教育局研究调配到所需学校任教。
  2、当出现学科缺额时,由县教育工委和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进行调剂。
  3、竞聘者如有伪造证件或请他人参加笔试、面试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竞聘资格,如已聘用,一律予以辞退。
  4、拟聘人员必须在公示期满后3天内持就业协议书及报到证到县教育局报到,入编前必须把个人档案调回县教育局,逾期视为弃权,并从同学科竞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5、笔试由省教育厅组织,具体详见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闽教考务〔2011〕3号),面试由县教育局组织。
  6、本工作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8—5323692(县教育局人事股)
  0598-5322473(县教育局自考办)
  清流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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