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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2011年招聘教师公告

Tag: 莆田招聘教师招聘 2011-04-01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保证正常教学需要,推进我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1年我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3个类别6个学科112人,具体见附件1):
  1、幼儿园教师50人;
  2、小学教师60人;
  3、特殊教育教师2人。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尚未在公办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特殊教育教师须取得特殊教育专业毕业证书。
  4、幼儿园教师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音乐、舞蹈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教师须取得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特殊教育教师须取得特殊教育或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小学、特殊教育教师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幼儿园教师笔试和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择优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幼儿园教师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0日~4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秀屿区教育局302室联系电话:0594-5894433联系人:陈国文
  (3)随带证件:
  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②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
  ③毕业证;
  ④教师资格证书;
  ⑤报到证。
  应聘对象须由本人到指定地点报名,提交相关材料并如实填写《2011年秀屿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自行下载)。2011届毕业生随带以上1-2项原件、复印件和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2张;往届毕业生随带以上1-5项原件、复印件和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2张。
  (3)报考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每人80元。应聘人员报考缴费后,不论是否参加考试,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2、小学、特殊教育教师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0日~4月20日。
  (2)报名方式与收费: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方式,请登录“福建自考网
www.fjzk.com.cn”点击“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平台”进入。
  (3)资格初审: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3、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对象在本区只能报考一个小学、特殊教育学科岗位,不能兼报(除报考小学音乐学科的也可同时报考本区幼儿园教师外)。
  (二)笔试
  1、笔试对象:经资格初审后,报考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方可开考;比例不足3:1的,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幼儿园教师岗位不受比例限制。
  2、笔试地点与时间:幼儿园教师待定,小学、特殊教育教师以省自考办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与计评分办法:
  幼儿园教师为撰写教学设计(教案)。笔试时间90分钟,分值100分。评委由7人组成,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小学、特殊教育教师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笔试成绩按照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的40%与专业知识考试成绩的60%之和计算。
  4、笔试加分对象与标准:
  根据省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三支一扶”办《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参加福建省级和设区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县区事业单位,笔试总分加5分。加分对象须于笔试前向秀屿区教育局提供省级相关部门出具的“三支一扶”等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职位比例范围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对象须在面试开考前三天向区招聘领导小组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在面试确认时对面试人选的资格进行复核,2011届毕业生随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随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原件、复印件。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从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同一学科同一课题。
  4、面试办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
  5、计分办法:说课时间10分钟,分值100分。每学科评委由7人组成,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考核
  1、考核对象: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职位出现考试总分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进行第二次面试,并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百分制)的,不予确定为考核对象。
  2、考核办法:考核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样表见附件3)。
  (五)体检
  1、体检地点: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综合性医院。
  2、体检对象:经考核合格的应聘对象。
  3、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执行。
  (六)聘用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入聘签约时,入聘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签约。所有入聘对象均须随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提供者,取消其入聘资格。入聘对象按考试总分高低依次选择学校。不按时参加签约的,视同放弃资格。入聘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七)递补
  因考核、体检、聘用环节出现被淘汰或弃权造成职位空缺的,按考试总分依次递补。
  五、注意事项
  1、新招聘教师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4年内不得擅自离岗,若擅自离岗的其个人人事档案必须满4年后方可转移。申请调往外县区的,按照当年度教职工调配政策规定执行。
  2、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秀屿教育信息网(
http://xyq.ptjy.com)上公布,敬请关注,不另行通知。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点击全部下载
  1、秀屿区2011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2、2011年秀屿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新任师报名登记表
  3、秀屿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聘用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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