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方站: 福州 泉州 莆田 龙岩 三明 南平 宁德 漳州 厦门
您的当前位置: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网 >> 福建事业单位招考 >> 事业单位

2011年上半年福州市鼓楼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Tag: 福州招聘事业单位 2011-03-16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满足我区区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需要,经研究,现将2011年上半年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35周岁以下(即在1975年 3 月18日前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具体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六)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1年3月18日前取得;
  (七)具体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鼓楼区2011年度春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该表格附后。)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于2011年3月18日00:00时至3月28日24:00登录福州市鼓楼区政府门户网(
http://www.gl.gov.cn)“在线服务”栏的“网上报名”栏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由鼓楼区人事局负责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初步审查,初审于2011年4月3日24:00前结束,资格审查系统同时关闭。
  (三)下载准考证。报名人员于2011年4月6日— 4月16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并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80元的报名费至鼓楼区人事局加盖公章。加盖公章截止时间为4月22日17:30。地点:鼓楼区津泰路98号,鼓楼区委大院档案综合楼6层。
  (四)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
  (2)本次笔试试卷只有综合基层知识A类卷一种。笔试范围参照省属事业单位统一招考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行政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3)笔试时间:
  2011年4月23日上午。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在福州市鼓楼区政务信息网(
http://www.gl.gov.cn)“阳光鼓楼”栏的“公示通告”栏上公布笔试成绩查询信息,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
  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综合考试结果的实际情况统一划定。
  2、面试
  (1)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入围。
  (2)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等材料。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应于面试前,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鼓楼区人事局进行资格复核。在职人员(含已办人事代理对象)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未能及时提供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需要确定排名时,经研究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考试总成绩,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原则上可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经研究后,可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标准。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的组织。体检由福州市鼓楼区人事局组织,用人单位配合。
  4、复检规定。报考者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医院的等级不低于初检医院的等级。
  (六)考核。
  在体检合格的基础上,由福州市鼓楼区人事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和聘用。
  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根据考试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福州市鼓楼区政务信息网(
http://www.gl.gov.cn)公示7天。拟聘用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确定人事关系。
  三、其他事项
  1、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的台生,可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岗位。
  2、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3、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福州市鼓楼区政务信息网(
http://www.gl.gov.cn)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4、考试、体检、考核等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的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591-87532317。
  5、政策咨询、技术和考务方面的有关问题可查询,也可采取电话形式咨询,联系电话:0591-87564260。
  附件:《鼓楼区2011年度春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

更多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