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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公告

Tag: 永安招聘事业单位 2011-03-14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三明市人事局《印发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的通知》(明人〔2006〕25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对我市事业单位实行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有关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我市乡镇(街道)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助理员、乡镇计生服务所和市计生服务站工作人员。招聘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2011年永安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五)年满十八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5年3月10日至1993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六)符合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截至3月18日(正常上班时间)。
  (三)报名地点:永安市人事局调配科(市政府大楼二楼239室)。
  (四)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簿等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报考者可以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并如实填写《永安市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yarsrc.gov.cn下载)和提交个人信息材料及四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一寸证件照片,按规定缴纳报名费80元。
  (五)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六)应聘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通过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七)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3月23日至3月24日(正常上班时间)持身份证及报名发票到永安市人事局调配录用科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各按50%折算成综合总分。
  2.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内容范围: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省情等。劳动保障助理员还须笔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内容;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120分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时间:2011年4月2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5.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
  6.加分事宜:笔试成绩公布前,市人事局将为符合政策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审核办理加分。笔试加分的有关人员名单将在永安市人事局网yarsrc.gov.cn上公布。
  7.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永安市人事局网站yarsrc.gov.cn公布,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市人事局统一划定并公布,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登录永安市人事局yarsrc.gov.cn网查询。
  (二)面试
  1.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入闱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在永安市人事局网站上公布。
  3.面试组织。按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明人〔2010〕207号)组织实施。
  4.面试成绩。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在面试时当场宣布,如果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只有1:1,面试(面试设7位评委)中四位(含四位)以上评委评定为不合格的,则该生此次面试成绩即视为不合格。
  5.面试须知。入闱面试人员在面试规定时间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五、体检和考核
  (一)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
  (二)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指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五)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一)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统一在永安市人事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招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原则上应相应递补。
  (三)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招聘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
  (四)招聘人员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七、其他
  (一)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二)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所有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书(证明)必须在2011年3月10日前取得。
  (四)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6]73号)或《关于做好2007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的通知》(团闽委联[2007]7号)文件规定,对志愿服务西部、服务欠发达地区及“三支一扶”计划等符合有关政策加分条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转业士官按政策规定加分。
  (五)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提供相关有效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六)属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及农村“二女计生户”的报考人员可免交有关考务费用。这些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当天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报考现场办理免交报名费用的手续。
  (七)永安市人事局yarsrc.gov.cn网站是人事部门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本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有关信息。
  (八)公开考试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永安市人事局调配录用科:0598-3804783。
  监督举报电话:永安市监察局:0598-3804907
  附:
2011年永安市公开考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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