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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武平县公安局机关招考文职人员公告

Tag: 龙岩招聘 2011-01-27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龙政综[2010]202号)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编委批准,拟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10名县公安局机关服务中心文职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武平籍生源或本通告发布之日前户籍在武平的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经县人事局安排已就业的除外);关系挂靠在我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未就业且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我县服务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 及其它志愿者服务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专业及招聘人数:
  1、新闻传播学类专业:1名;
  2、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5名;
  3、其他专业:4名。
  专业分类按2010年秋季《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过治安拘留处罚以上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警告以上党政纪处分、受自动离职、除名处理的,以及违反计划生育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7、直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9、有其它违法犯罪记录的。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2011年2月14日—2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县人事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报名,报名联系电话:0597-3230836。
  2、报名应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到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必须出具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计生、综治证明各1份;
  (5)《武平县公安局机关服务中心文职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
  (6)符合加分条件的毕业生必须提供相应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报考费80元。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验证核实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准考证,准考证由报考人员于2011年2月22日凭报名费缴交收据到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领取。
  四、考试
  (一)考试形式:本次招考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占30%、《申论》占30%、面试占40%。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教材,但可参考《2011年福建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备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1年2月24日
  2、笔试内容:
  上午:9:00—11:00《申论》,满分100分。
  下午:3:00—5:0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100分。
  3、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4、加分办法: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6]73号文)精神,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包括参加“大学生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其他相关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在笔试折算成绩上加5分。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折算成绩和加分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数的3倍确定人选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的成绩将及时公布在武平人事人才网
和县人事局、县公安局的公告栏等。
  五、体检与考核
  1、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 1:1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以笔试高分者为先(笔试成绩相同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为准)。体检与考核均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地点和考核时间、内容另行通知。
  3、体检内容: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
  4、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5个工作日内向县人事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聘用程序
  1、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武平人事人才网
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县委编办、县人事局审批同意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已经和其他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七、受聘人员的待遇
  正式办理录用手续的人员须填报《武平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并依照上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内实行聘用制管理。在聘用期内的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省、市现行有关工资待遇规定执行。
  八、加强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整个过程接受社会各部门的监督。
  武平县委编办
  武平县人事局
  武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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