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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仓山区事业单位招聘“三支一扶”加分通知

Tag: 福州招聘事业单位 2010-12-31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三支一扶”考生:
  本次在“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的“政策法规”中公告的《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6]73号)的文件精神规定:“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毕业生,报考服务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 。现经查询,在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于2010年3月15日出台的《关于印发2010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毕支〔2010〕16号)文件精神中已作更改:“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毕业生,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 。请原先来电、来人询问“三支一扶”加分而被答复按(闽委办[2006]73号)的文件精神办理的考生,在规定的加分时限(2010年12月30日至2011年1月14日)内重新到我局按(闽毕支〔2010〕16号)文件精神办理加分手续,不便之处,望请见谅。
  福州市仓山区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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