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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春泉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申报通知

Tag: 泉州招聘事业单位 2010-12-30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各县(市、区)人事局,泉州开发区人事劳动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闽人以明电〔2010〕13号)及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人事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综〔2007〕74号)等精神,拟于2011年4月份开展2011年春季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包括事业单位逆向流动人员)及机关补充工勤人员。
  二、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根据单位人员结构、编制情况和岗位实际需要,研究提出招聘方案,填报《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各地各部门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设置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等具体要求应准确、规范并符合岗位实际需要,不得含有任何歧视性条款,坚决杜绝“因人设岗”现象,进一步扩大选人视野,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不得作过多过细要求,按“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请尽量按《2010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中的“类”设置专业条件。如要求设置相关专业的,应设置不少于3个具体专业名称。
  (四)各招聘单位应于2011年2月18日前,向我局流动开发科提交招聘申请函(聘用单位编制、人员结构情况应在其中予以注明)、用编计划表和《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电子文档发至
qzrs22119493@163.com)。
  有“三支一扶”计划任务的县(市、区),原则上各提供一个专门岗位面向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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