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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宁德公安局招聘77名公安文职人员

Tag: 宁德招聘 2010-12-24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省委政法委、省委编办、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安机关文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公综〔2010〕17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宁德市招聘77名公安文职人员(文职人员是指公安机关中在非执法岗位上从事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使用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文职人员不具有公安民警身份,不直接参与公安执法,不从事公安机关外勤工作)。福建公务员考试网(www.fjgwy.org)现将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公安文职人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1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单位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和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中、小学教师(在笔试、面试入闱后一周内提供同意调动证明);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须转正定级后方可报考。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25日至1993年1月 25日期间出生);具有宁德市常住户口(指2011年1月25日前已具有宁德市常住户口的人员,本市大专以上院校应届毕业生及本市生源在市外大专以上院校的毕业生)。
  具体详见宁德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公安文职人员计划表所列招考岗位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2007〕费196号收费规定,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考费80元。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开招聘公安文职人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若有不实之处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将取消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网络报名程序: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应在2011年1月13日8:00至1月20日24:00,登录宁德人事人才网(
www.fjndrs.com),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00像素,高度400像素,分辨率为350dpi左右,大小15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打印本人的准考证。网上报名指定建设银行“龙卡”作为网上支付报名费的结算工具(请在报名前办理好网上支付卡)。银行咨询电话: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在2011年1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内,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安排专人,为网络报名中遇到疑难问题的考生提供网络报名服务,咨询电话:0593-2077115,2073115。
  2、资格初审。由市人事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咨询电话:0593-2870802,2918817。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11年1月14日上午8:00~1月21日下午5:00,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宁德人事人才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
  4、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于2011年2月7日~12日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定于2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安排专人为打印准考证有困难者提供帮助。
  鉴于我市第一次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出于网络运行安全和方便考生考虑,对网络报名确有困难的个别考生,特采取现场报名辅助措施。现场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24日至2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在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东侨开发区国泰大厦二层);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就业报到证、就业推荐表、招考岗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张;并于2011年2月11日~12日到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三、时间安排
  2011年1月13日~20日:网络报名。
  1月24日~25日:现场报名。
  2月7日~12日:网络报名的考生打印准考证。
  2月11日~12日:现场报名的考生领取准考证。
  2月13日:上午9:00~11:00笔试。
  2月18日:市人事局在宁德人事人才网上公布笔试成绩,通报入闱人员名单。
  2月20日~21日:市公安局对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月4日~ 18日:市人事局和市公安局组织面试,对拟聘人选进行体检和组织考核,并上报拟聘人选。
  4月15日前:市人事局将拟聘用人选在宁德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市人事局行文审批。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逾期未办者取消聘用资格(201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上述事项时间为9月30日前)。
  四、笔试科目和地点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能力测验》,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和复习指导大纲。
  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有关用具进入考场。《综合知识能力测验》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根据考试情况确定。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事局会同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参加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3倍,在及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如果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聘用计划数、没有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面试评委临时组成,考前随机抽签上岗,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并在上岗前进行培训。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其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由市人事局会同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对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市人事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2、考试成绩的计算。考生的成绩按《综合知识能力测验》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计。
  3、对应考者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进入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核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5、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6、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主要包括福建省级和设区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且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复退士兵、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需在2月11-12日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相关材料,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给予加分,逾期自负。
  7、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附:宁德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公安文职人员计划表
  宁德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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