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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文艺创作中心招聘简章

Tag: 厦门市文艺创作中心 2010-07-27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厦门市文艺创作中心系市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及报名条件
  1、招聘岗位:
  厦门市文艺创作中心组织文艺创作工作人员2名。
  2、岗位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文艺创作。
  3、资格条件:
  岗位一:文学艺术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有5年以上从事影视创作经历和3年以上宣传文化单位组织文学艺术创作的实际工作经历,其中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要具备中级相关职称;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影视作品、论文、评论5篇以上;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能力,身体健康。
  岗位二:文艺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艺术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35周岁以下;在CN报刊上发表论文或评论3篇以上;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能力,身体健康。
  二、报名要求
  请报名者将以下资料寄送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干部处:
  (1)“厦门市文艺创作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请从厦门网
http://www.xmnn.cn、厦门人事网http://www.xmrs.gov.cn或厦门人才网http://www.xmrc.com.cn)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的复印件;
  (3)专业成果资料(包括主要作品、论文论着、评论、科研课题和获奖成果等)原件或复印件;
  (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三、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
  应聘者将有关材料用特快专递邮寄到厦门市委宣传部干部处。
  2、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公开招聘。
  3、专家评鉴
  组织专家对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专业水平评鉴,提出参加笔试建议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按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4、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笔试成绩,按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7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总分的50%。参加招聘考试的普通教育全日制厦门生源毕业生,按照厦府[2010]69号文件(详见厦门人事网:
http://www.xmrs.gov.cn)有关规定,执行相应加分政策。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5、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根据应聘者笔试和面试的综合得分,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应聘者面试成绩均低于合格线,可决定该岗位暂时空缺。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作为考察人选,并视情况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6、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客观的考察了解,核实相关资料。
  7、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面试成绩和组织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招聘岗位聘用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公示7天。公示期间没有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首聘期为三年,含半年试用期。
  四、有关待遇
  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厦门市关于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待遇。(详见厦门人事网:
http://www.xmrs.gov.cn
  五、报名时间和联系方法
  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8月26日
  通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干部处
  邮政编码:361012
  联系人:严昌祥、李柳
  联系电话:0592-5061631、5096037(传真)
  Email:xcbgbc@xm.gov.cn
  附件1:厦门市文艺创作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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