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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列区人事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通告

Tag: 梅列区人事局事业单位 2010-06-10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三明市人事局《印发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的通知》(明人发〔2006〕257号)文件及区委、区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梅列区对外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1.梅列区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1名;

  2.梅列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名。

  3.梅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专业技术人员1名;

  4.梅列区水政监察大队专业技术人员1名;

  5.梅列区网络审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名;

  6.梅列区环境监察大队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

  具有两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三十周岁以下(担任单位技术骨干、部门或项目负责人的,年龄可放宽至四十周岁),同等条件下梅列籍优先。在梅列区农村工作满一年半或在社区居委会工作满两年,符合招聘条件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梅列区现任村(居)务工作者,可参加此次招考。具体详见《梅列区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详情请登录梅列人事人才网http://www.mlrsrc.com)。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事业心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6、年满十八周岁且不超过三十周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梅列区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公告

  由区人事局在三明市人事局、三明市人事人才网、梅列区政府公众网、梅列人事人才网站上发布公告,统一发布招聘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0年6月17日至21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地点:梅列区人事局(梅列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七层)。

  4.报名工作有关要求:

  (1)报考者应按照报考岗位的条件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相应专业工作证明及担任技术骨干、部门或项目负责人的岗位任职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公开报名。确有特殊情况报考者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凭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报名。

  (2)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30日),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80元。

  (3)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现场协助报名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4)应聘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通过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5.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报名发票于2010年6月25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6.开考人数比例: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个别职位经公开报名后达不到1∶3的,原则上应取消该岗位招聘,特殊情况需要开考的,需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开考申请报经区人事局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100分制计算。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2)笔试范围: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即职业能力测验)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省情及从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知识等;题型有数量关系、言语理解、逻辑推理、综合知识、资料分析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可参考使用《2010年福建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

  (3)笔试加分:对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中符合省、市有关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其笔试成绩可按相关规定给予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于参加笔试考试前向区人事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4)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在梅列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区人事局统一划定。

  2.面试

  参加笔试考生按笔试成绩上合格线从高分至低分依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备取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上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为1:1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若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若笔试成绩又相同,经研究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面试的成绩排列。

  (四)体检

  体检由区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报考者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五)考核

  1.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并将考核结果报区人事局备案。考核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对应聘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审为准)以及是否需要回避、计生及综治等方面的情况。

  2.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经区人事局核准,可从招聘该岗位上线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特殊原因招聘单位不要求递补的,应提出符合有关规定的理由并报区人事局同意。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梅列人事人才网和梅列区电子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均合格,且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人事局汇总上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聘用期限须为五年以上。

  整个考试聘用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及时受理招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8957636、区人事局8223589。

  梅列区人事局

  2010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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